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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在行驶过程中
撞上路边的花圃
按正常程序来说
应该先报警定事故责任
然后报保险维修赔付
但这辆奔驰车司机
在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报保险
而在事故发生多日后
交由他人与保险协商赔付事宜
背后必有猫腻
2020年11月12日,瑞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员工报警称,2020年9月,发生在瑞金市金都大道西延路路口处的一起单方交通事故,疑似存在顶包骗取保险的情况。
骗
保
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经查,当时曾某酒后驾驶一辆奔驰汽车
途径瑞金市七彩大道和西延路十字路口时
因加速赶超绿灯,而当时下雨道路湿滑
加之驾车视线不好,导致汽车撞向道路花圃
汽车碰撞路基岩石后失控侧翻
车撞了,车损维修费用近10万元
想要保险赔付维修费用
但是却因司机曾某酒驾不能申报
曾某一合计
叫来朋友钟某顶替曾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原以为可瞒天过海的曾某等人
万万没想到
这一天,警察找上门了
办案民警将涉案二人
曾某、钟某传唤调查
二人最终承认存在想要骗保行为
曾某及钟某均意识到
顶包骗保属违法犯罪行为
主动签订了放弃索赔承诺书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中,曾某酒后驾车已属违法
发生事故后,心存侥幸
妄图找人“顶包”报保险
更是错上加错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存在保险诈骗行为的
不仅可能被判处罚款
还会面临刑拘
交警蜀黍
提醒广大司机
请严格树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行为准则,正确认识保险诈骗的法律后果,规范行车,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最后,蜀黍要再次强调
切记不要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警
报保险依法处理,切莫伪造事故
企图占保险公司的“便宜”
这种违法行为的下场一定
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