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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人多次作案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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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5/03/14 14:44: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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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看管之地
有人便起了贪念
妄图悄无声息地占为己有
看似找到了一条赚钱的“捷径”
殊不知
来钱快
栽得更快

2024年7月至8月期间,肖某军多次在象湖镇红都国际城、国滨中央城等小区,趁装修工人下班后房屋处于无人状态时,从房屋门口的消防箱内找到门锁钥匙,打开房门进入装修屋内,并从中盗取电线25余斤。
经瑞金市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价格认定,被盗电线价值人民币3757元。
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肖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小区楼栋消防箱内找到钥匙进入装修房屋内盗窃电线,价值3757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肖某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小区、居民楼、自建房装修房屋时,在装修的空屋期内最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尽管装修新宅有很多繁杂的事情需要操心,但防盗意识不能落下,未入住前同样应注重防盗,对于高价建材、家具家电应妥善保存,新宅钥匙要小心存放,尽量不要放在消防箱、窗台等明显位置,不能为了一时方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