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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并启用交通信号灯路口
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大队在辖区新增并启用交通信号灯控路口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信号灯控地点:
1、长征大道与瑞金西高速出口“T”型交叉路口
2、长征大道洪兴股份有限公司门口
二、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三、全市电子监控主要抓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掉头、违法变更车道、违反禁止标志标线、超越停车线停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后排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大货车禁止通行(瑞金大道合围内中心城区)、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车超员、违反分道行驶等。
四、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五、启用时间:2020年11月21日0时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