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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咨询物价部门如何规定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位收费。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0年9月30日,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咨询物价部门如何规定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位收费》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对您所反映的“近期,瑞金楼盘小区部分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位擅自定价收费,引发业主不满。政府对此如何规定收费标准?物业主管部门如何规范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地下停车位管理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实,现将调查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地下停车位定价收费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非人防车位地下停车位销售和租赁价格;二是人防车位租赁价格;三是地下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赣发改价调[2018]310)文件规定,商品房、停车位销售和租赁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非人防车位可办理产权登记,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交易价格、出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非人防车位是产权人的私产,其权益受《民法典》、《物权法》的保护。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家,不能买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出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另根据《赣州市物价局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赣市价价字〔2017〕44号)文件 “三、......除保障性住房外的其它物业(含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定。”规定,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也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因此,地下停车位销售和租赁价格、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明确。如有违反合同规定、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等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对物业主管部门如何规范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地下人防停车位管理协议问题,可咨询市住建局(人防办),电话2536299。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瑞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咨询物价部门如何规定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位收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地下室费用使用费用分为租赁费和管理费,租赁费用由开发商收取,这两种费用需经发改部门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备案,向业主公示,物业公司按标准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