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解决全市“六稳”突出问题推动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详情如下:
瑞金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解决全市“六稳”突出问题
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解决全市“六稳”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2020年4月21日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解决全市“六稳”突出问题
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切实解决当前全市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返还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且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以及2020年连续3个月以上营业收入同比平均下降30%以上亏损的困难企业〔或连续3个月以上利润同比平均下降40%以上的企业;或1年内亏损超过6个月(含)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限上商贸服务企业的用工成本,对限上商贸服务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在疫情期间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发挥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促进作用,放宽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增加企业见习基地数量,将见习人员规模扩大至去年的150%。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对在企业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市财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的见习补贴统一提高至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科体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3月起至12月底〕
四、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申报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投放。发挥江西省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和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登录平台进行线上融资。将“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情况”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助力稳定重点项目、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拟上市企业的投入和预期,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去年同期,确保工业企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部贷款余额增速。〔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瑞金支行、瑞金银保监组、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工商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引进金融资源,维护金融繁荣稳定。引导农发行瑞金支行积极对接我市中小微企业,力争疫情期间利用政策性银行疫情防控专项信贷额度5000万元。严厉打击以疫情为名义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瑞金支行、瑞金银保监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七、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建立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重大项目清单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汇总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由市金融局、瑞金银保监组转送金融机构参考,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审贷,依法合规加大对补短板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局、瑞金银保监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八、加大企业债发行工作力度,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抓住企业债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契机,2020年发行企业债10亿元以上。引导推动驻市、市属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规模购买我市企业发行的债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城投集团公司、人民银行瑞金支行、瑞金银保监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2020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亿元。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九、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项目和中央资金支持。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弱项,组织全市新策划、新储备政府专项债项目不少于20个,专项债资金需求不少于20亿元,为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专项债申报打下扎实基础。聚焦中央宏观政策取向,把握中央加大公共卫生、社会民生等领域投入的政策“窗口期”,加强公共卫生、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外部基础设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等方面项目储备,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专项方面争取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利用城市灯杆建设5G基站试点工作,推动通信运营商加快5G基站建设,全年建设5G基站27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对中小微企业购买先进的科技成果、技术服务(不含关联方交易)促进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的,按购买费用按合同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二、降低物流成本。全面兑现对我市物流企业的政策扶持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受疫情影响、暂时存在困难且信用良好的物流企业贷款适当放宽条件,并采取展期、续贷、降低贷款利率、免收罚息等措施帮助物流企业平稳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瑞金支行、瑞金银保监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三、鼓励外商投资。6月底之前,全面兑现上年度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现汇进资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十四、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进行奖补。落实《江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贸行业适宜性发展的13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商务运行字〔2020〕20号),指导2020年一季度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申报争取省级商务类专项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五、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拓展“互联网+”业务。对传统商贸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0年在自营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交易,单季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2020年单季度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网络营业额达到100万元(含)的限上餐饮、住宿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六、支持优质限上企业加速恢复、加快发展。2020年,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限上企业;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住宿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七、积极参与赣品“百场”促消费、稳增长活动。疫情结束后,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激活赣品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为主题的赣品“百场”促消费、稳增长活动,搞活商贸消费市场,促进商贸消费新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八、有效刺激和扩大旅游消费。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扩宽宣传渠道,在新媒体层面对全市涉旅企业进行推广,利用推介会宣传推介我市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和旅行社,提高我市旅游企业的知名度,做出品牌影响力。大力鼓励景区(点)和旅行社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九、谨慎清理吊销未经营企业。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暂缓纳入清理吊销名单,并指导企业及时填报2019年度年报、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的监测调度,及时跟进主要经济指标在赣州市排位变化情况,及时预警预判预报,切实稳定经济预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相关经济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解决“六稳”突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分析研判,储备政策工具,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印惠企政策措施汇编,开展送政策进园入企活动,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政策预期和社会预期;市政府办(市“五型”办)要将“六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全市“五型”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加强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实际工作成效较差的部门(单位),视情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