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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瑞金和园小区物业费收取有待规范”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7年5月前,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我委(原市物价局)根据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规定,并依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成本测算制定全市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2017年5月起,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全面放开(保障性住房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实行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同时,我委(原市物价局)原批复的各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除外)物业服务收费文件即时废止。因此,不存在恢复政府定价标准问题。
目前,凯鸿.和园小区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多层0.6元/m2,高层1.2元/m2(含电梯运行和二次供水公摊费0.2元),商业1.5元/m2。如果您觉得这个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不能接受,可以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当地村(居)委会的组织协调和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凯鸿.和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制定物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瑞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