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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这事!瑞金一房东被查!

转载 10032024/10/23 14:36: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94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简单挂一个招牌

摇身一变成为公寓旅馆

收着“旅馆”的钱

提供“旅馆”的服务

“赚钱”方便却违反规章制度

管理上也没有到位

主打能住就行......

😥😥😥
瑞金已有房东被!罚!了!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专项整治,清除易滋生违法犯罪土壤,严打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治安稳定,近日,象湖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公寓民宿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公寓在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且多次未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存在较大治安隐患。


经询问,该公寓负责人张某对其无证经营且不按规定登记住户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象湖派出所民警已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取缔该公寓。

朋友们要注意了

未经许可

擅自经营按国家规定

需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要负法律责任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广大出租屋管理者
应严格遵守法律,合规经营
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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