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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截至2024年7月26日,在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办理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登记手续且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济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提醒广大群众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请谨慎选择房地产经济机构,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在选择房地产经济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房地产经济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同时,我局也告诫市房地产经济机构,未办理房备案登记手续及备案登记过期的,不得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济业务。
现将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