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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这对夫妻太嚣张!妻子涉嫌故意伤害,丈夫公然挑衅民警…

转载 10032024/06/26 14:33: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 279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民警执法权威关乎国家法律尊严
关乎社会安全稳定
配合警方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可仍有少数人不但不配合
还公然挑衅民警执法权威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最终自食恶果
↓↓↓


近日
瑞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快速处置一起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案件
有效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6月20日下午13时许
谢坊派出所民警在
依法传唤涉嫌故意伤害的
违法嫌疑人谢某香时
谢某香丈夫郭某态度蛮横

执法记录仪画面

郭某通过拦、堵搭载违法嫌疑人谢某香的执勤车
唆使老人拦车诬陷民警打人等方式
与民警胡搅蛮缠
阻挠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带离现场
阻碍现场民警正常执法活动

执法记录仪画面


后在增援民警、特巡警队员的合力协助下
民警才将谢某香强制带离现场
整个过程持续长达1个小时
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阻碍执行职务的郭某已被瑞金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
请人民群众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
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
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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