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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到天亮!瑞金城区骑车造成1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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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4/02/07 15:12: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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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大家都耳熟能详
那喝酒后骑个摩托车
是不是就没事了?

大!错!特!错!
2023年6月4日早上,被告人沈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瑞金市象湖镇绵江东路由瑞金宾馆往金瑞湾公园方向行驶,5时50分许行驶至绵江东路金瑞湾公园附近路段时,与道路前方行人危某甲、杨某某、危某乙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当场死亡,沈某、危某甲、危某乙受伤及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沈某也昏迷在现场,路人报警后被送至瑞金市人民医院救治。2023年6月28日,经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危某甲、杨某某、危某乙无责任。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8.66mg/100ml,危某甲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危某乙的损伤程度暂定轻伤一级,杨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瑞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城区公共道路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被告人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