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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啦!
1.个人创业。将我市职业农民创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职业农民,未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或已享受但未满三轮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职业农民和其他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3.职业农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划分标准和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
1.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一般为20万元;对职业农民取得初、中级职称的个人创业人才,可提高到30万元;职业农民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贷款期限。个人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3.贷款利率及贴息。脱贫地区个人创业贷款利率(含一年期以上三年期以内贷款,下同)上限为一年期LPR+200BP,其余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2021年1月1日后,新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职业农民或其所在单位申请创业贷款按照创业项目属地原则,由创业人员向当地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到瑞金市民生保障大楼二楼窗口办理。
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职业农民创业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协调经办银行以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对10万元以内贷款免除担保,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职业农民创业贷款50万元以内免除反担保。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和办贷程序等,按《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赣人社发〔2021〕1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