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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瑞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瑞金市九堡镇丰塘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失火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3月26日中午,被告人刘某在江西省瑞金市九堡镇丰塘村大坑山场山脚下的农田里劳作时,疏忽大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田里,不慎引燃了田里的荒草。被告人刘某用锄头进行灭火,扑救不及,火势随着风势迅速向山场蔓延从而引发大坑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675.6亩,均为水源涵养林,系国家级补偿公益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受害林木的树种为杉木、松木、阔叶树,受害林木立木蓄积3015.8784立方米、折算原木材积1963.699立方米。被告人刘某在现场报警并救火,后经传唤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及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现场有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审判长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向群众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