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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将选出8名监督员,快来报名!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1/09/18 20:13: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司法局 作者:瑞金网 390561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瑞金市司法局

关于选任赣州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人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赣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赣州市级人民监督员130名,其中,瑞金市8名。

二、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23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中国公民。市级人民监督员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五)已担任第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需续任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赣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自荐表》。根据担任第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以来履职、参加学习培训、遵章守纪和严格自律等方面情况,结合现实表现及工作需要,提出拟续任人员名单。

(六)人民监督员人选中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意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争取将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具有一定影响力,有能力有意愿参加监督工作的人员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赣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赣州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及电子照片

(3)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3.报名方式。根据选任公告的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方式。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分别填写《赣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和《赣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于9月22日前将个人自荐表和推荐表报送至瑞金市司法局。瑞金市司法局联系方式如下:

 瑞金市:3609398   


 (二)资格审查。瑞金市司法局对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会同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20%的比例确定本辖区初步选任人员,于9月22日将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和汇总名单(附件3)报送赣州市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三)组织考察。赣州市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按照各县(市、区)司法局上报的初步选任人员,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访谈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第二届赣州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赣州市司法局将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人员审定。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赣州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将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确定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人选。

(六)任职宣誓。赣州市司法局分别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组织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集体宣誓。


附件:1、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2、赣州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附件1.自荐表

附件2.推荐表



瑞金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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