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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4次,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9年2月份至2020年10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为躲避边防检查,先后四次从云南国境线通过涉水渡过界河或步行的方式偷渡往返中国与缅甸。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其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