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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瑞金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在微博中传着一段视频:在瑞金至会昌路段,一私家车阻扰消防车出警。发现此信息后,网安大队立即将此信息通报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瑞金市交管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联系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情况,并传唤该私家车车辆驾驶人梁某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4月15日晚上18时50分许,323国道会昌管辖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人被困。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接指挥中心指令后在前往救援行驶到323国道8公里路段时,梁某驾驶赣BXX207银色小车对后面行驶消防车警笛充耳不闻,不靠边让行,阻挡消防车的前进道路,影响救援时间。
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困人员被安全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被困人员被安全救出
4月17日,梁某被依法传唤至瑞金市交管大队后,经民警对其进行教育,梁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梁某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接受教育和处罚
警笛响起
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
有人需要救助
救援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
很可能就会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阻碍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也向大家呼吁:
如果您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
请您为他们让行!
因为,有比你更紧急的人,
在等着他们!
同感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