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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我市坚持重拳打击黑恶势力,至目前,共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0人。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冻结资金150余万元,扣押现金14万元,查封房产44套,查扣涉案车辆1辆。
把好思想关
切实提高**站位
坚冰须用利斧破。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扫黑除恶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并在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全会、政法工作会、下半年工作布置会、全市六大攻坚战调度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等全市性会议上对专项斗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市党政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带头深入扫黑办、政法单位和乡村一线调研督导,亲自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议,及时解决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和全局的高度,将专项斗争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将部门业务工作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序推进专项斗争。
打好“整体仗”
坚持科学谋划部署
明确18类打击重点、整治方向和各单位职责任务,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规范“7+X”责任台账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将扫黑除恶经费从4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并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
市政法各部门加强了案件会商研判,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院、法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共召开调度会、推进会、联席会、案件分析会等相关会议33次,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打通任务落实“最后一公里”。
目前我市已开展全面督查3次,暗访4次,对5个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项调研督导,协助配合上级督导检查8次。对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已对13个履职不力的成员单位进行约谈,下发通报2期,发出整改函2份,对12个成员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出好“组合拳”
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线索摸排主体责任,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摸排。特别是对近5年行政执法案件及信访件,公安局、检察院不立不捕、法院判处缓刑案件,逐件排查是否涉黑涉恶,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截止4月7日,我市共收到各类线索243条,已核查211条,线索核查率达86.8%。
以专项斗争为抓手,加强了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力度。如市水利局将线索摸排工作作为2019年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划定5个重点领域;市住建局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等八个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行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农村危房改造、燃气行业、房屋征收等八个易滋生黑恶势力领域的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张贴通告2万余张,悬挂横幅、刷标语2万余条,开辟电视专栏3个,发表宣传文章230余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6万余次。
聚焦“重难点”
精准打击突出成效
针对旅馆业、文化旅游市场、娱乐场所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积极推进网吧、宾馆酒店等复杂场所的实名刷卡登记制度,并将“亮剑行动” “春雷行动”等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与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清查全市KTV、足浴店等各类娱乐场所和宾馆、酒店等重要场所180余个(次),停业整顿4个,发现整改问题90余处,查处“黄赌毒”刑事案件58起,采取强制措施91人。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破获各类“盗抢骗”案件536起,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执纪监察组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重点查处,从严从快处理。目前,执纪监察组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7条,已核查32条,立案3起4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1人,留置1人。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巡察、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截止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1785起,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990起、下降35.7%,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省排名前移30位,民调评警成绩位居赣州第二。
何为黑何为恶?
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市重点打击十八种黑恶势力:
威胁**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等。
以后遇到以上18类情况
请立刻向相关部门举报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