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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两名男子
前往冈面乡实施盗窃
被发现后逃离现场往山上躲
被公安民警抓住后
谎称自己是上山抓野鸡
听到这个借口后
办案民警笑了:
小伙子,你不知道抓野鸡也是违法行为吗?
3月29日8时许,家住冈面乡店背村的王某刚送完小孩上学回到家中,电瓶车一停稳,就发现两名陌生青年男子从屋子左侧走出,王某家地处偏僻,旁边并无**人居住,“你们是来做什么的?”心存疑惑的王某问道。“我们是来抓野鸡的”,两名男子边答边往屋后山上跑去。
王某进到家里,上到二楼才发现,房间里到处被翻的很乱,显然,屋里进了小偷,而且很可能就是刚才那两名男子!王某立即跑下楼,朝着已经往山上走的两名青年大喊:“抓小偷啊!”并立即拿起电话报警。
▲王某家地处偏僻
接到报警后,冈面派出所所长刘玉斌迅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并立即对两名可疑男子展开抓捕。
其时,刚好有乡村干部正在开展文明祭扫巡山防火,刘玉斌所长一边在各个出山必经路口安排村民守候,一边组织人员沿着男子逃跑路线搜索。同时,在距离盗窃现场100米左右的路边,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太子款摩托车,疑似作案车辆,遂安排当地村民留意,一旦有可疑人员靠近摩托车,立即与民警联系。
▲民警立即前往山上搜寻
9时30分,还在附近山上搜寻的民警接到一村民电话,称在被盗现场100米左右的出山路口有两名男子从山上下来,正往摩托车方向走去。刘玉斌所长立即率民警赶回去,拦住两名男子并进行盘问,男子对民警谎称,其是来山上抓野鸡的。民警听后笑了:“小伙子,你不知道抓野鸡也是违法的吗?”男子听了后,顿时慌乱,前言不搭后语,不得不承认其伙同欧某实施盗窃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落网
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为夏某和欧某,3月28日两人骑摩托车进到冈面乡游玩,发现有居民家较为偏僻,独门独户,遂合意计划实施盗窃。3月29日,两人相约再度来到冈面乡实施盗窃,来到王某家,由夏某望风,欧某从二楼未上锁的窗户爬入,盗得近百元现金后,夏某发现女主人回来,便喊欧某跳窗离开现场,在山上躲藏了半小时,自认为无人发现,便准备下山骑摩托车离开,不料双双被抓。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和欧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指认现场
自以为天衣无缝,妄想不劳而获
却不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而且
小编很想偷(大)偷(声)告诉你的是:
小伙子,抓野鸡也是违法的!!
下次撒谎
可别找这么聪(憋)明(脚)的借口了
普法小知识
野鸡,学名雉鸡,又叫七彩锦鸡、山鸡,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