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视频曝光!事关瑞金两个小孩!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视频曝光!事关瑞金两个小孩!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9/21 11:50: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交警 作者:瑞金网 47758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交警蜀黍在日常工作中

经常听到大人们说:

“我的小孩不占座,应该不算超员吧”

交警蜀黍提醒

多拉一个小孩或大人,都算超员!

2020年9月5日,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九堡中队民警在省道S451线九堡圩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打开后座车门一看,除后座上的三个人外,还有两个小孩坐在后座前的脚垫上。经查,该车核载5人,却坐了7个人,如此坐车,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勤人员对驾驶人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车辆超员问题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点击播放视频

可能有人说,对于小孩难道

不应该网开一面吗?

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难道

就不能人性化一些?

但是

事故并不会对他们

例外!

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律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的。无论是婴儿还是小孩,都算一个个体,不论“占座位”与否,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都属于超员搭载!

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小车,多出来一个小孩(即使是父母怀抱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来进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话建议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

而且家用车辆设计中,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超出的人员,是处于完全没保护状态的。

也就是说——超载的孩子或者婴儿,在出现事故时,是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只要车辆发生碰撞,就一定会飞离你的身边。

现在,有些家长带孩子驾车出行时,并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习惯,甚至不以为然的表示:



我家孩子这么小,我抱着就好了,为什么要用儿童安全座椅?

你以为你抱得住,其实你根本抱不住!当车辆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发生碰撞时,12公斤的孩子会变成上百公斤的重物!



那我用车内的安全带就可以吧,不必用安全座椅吧?

当然不行!车内安全带是为成人设计的。当车辆发生碰撞时,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可能会导致腹部或脊椎等部位严重受伤。儿童身高达到145cm后,肩带在儿童的肩部,跨带在儿童的胯部时,才能使用成人安全带。

儿童乘坐小汽车时,需要根据儿童身体生长不同时期的身高、体重和年龄,分四个阶段选用安全座椅或者安全带来保护儿童乘客安全:

第一阶段: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婴儿安全座椅;即0组和0+组)

适合儿童:体重0-13公斤

参考年龄:1岁以下及1岁

使用方式:反向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只要儿童的体重在座椅的承载重量范围内,尽可能让儿童使用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颈椎。

第二阶段:正向式儿童安全座椅 (儿童安全座椅;即I组)

适合儿童:体重9-18公斤

参考年龄:1-4岁

使用方式:正向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同时座椅内的约束带需要正确约束儿童。随着儿童的成长,只要儿童的体重未超出座椅的承载重量或身高未超出约束带可约束的长度,应尽可能使用此类座椅。

第三阶段:增高垫座椅(有靠背增高垫或无靠背增高垫;即II组+III组)

适合儿童:体重15-36公斤,身高145厘米以下

参考年龄:4-11岁

使用方式:使用增高垫后,将通过成人用安全带来约束儿童。安全带的约束位置应该在儿童的肩部与胯部。

第四阶段:成人用安全带

适合儿童:体重36公斤以上,身高145厘米及以上

参考年龄:11岁以上

使用方式: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时,一定要做到:1.成人安全带的约束位置在儿童的肩部与胯部;2.背靠座椅坐;3.双脚可以平稳着地;4.在整个出行过程中可以保持这样的坐姿。


超员行驶到底有多危险?

首先,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其次,车内人员拥挤,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最后,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客车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当车辆处于超员情况下,在紧急事故发生的时候,超员的情况会导致车辆更容易发生侧翻,同时超员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另一方面,超员车辆因为整车重量的增加,更容易在长时间负荷运行的状态下,发生爆胎等情况,影响乘客生命安全。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五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处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的,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二千元。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或者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日常出行时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注意这一点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请勿超员行驶

您一定要牢记哟~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