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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购房合同违约金赔付标准有法律规定吗。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做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购房合同违约金赔付标准有法律规定吗”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赔付约定一般遵循合同双方违约责任对等的原则,即逾期付款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赔付标准是一致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管是房屋买卖合同或其它的合同,违约金的金额应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属约定违约金情形,没有法律方面的强制性规定。根据2020年6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违约责任纠纷案件审判指引》第4条规定: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每日标准低于万分之一或高于万分之三的,当事人请求调整的,可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时间的长短、合同的预期利益、双向义务是否对等、社会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调整到日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范围内。对方当事人举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合理,无需调整的除外。因此,建议你在合同履行的实践过程中有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