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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刘某是初中同学,同时也是很要好的闺蜜。可是最近,双方却因为20000元借款的事情闹的有点不愉快。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庭前组织双方调解,促使王某与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该纠纷,让这对曾经的闺蜜友情再续。
2017年,刘某因开店做生意资金不足,逐向自己的好闺蜜王某借款20000元,约定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王某向刘某催要借款,刘某却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诿未还,后来刘某干脆不接王某电话,王某有点气不过,就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立即归还其借款本金20000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得知原、被告双方既是初中同学又是好闺蜜,且本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也不大,于是在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给被告刘某的时候,法官再三叮嘱刘某如果有还款诚意,可以来法院进行庭前调解。
刘某在收到法院开庭传票三天后,便主动来到法院,希望法官能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于是承办法官马上约来原告王某。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在7月底前一次性还清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且刘某当场向王某道歉,悔恨自己之前不应该选择逃避。王某也很大度的主动给了刘某一个拥抱,双方握手言和,重续闺蜜友情。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或人生低谷,但是不管如何都不能选择逃避,要勇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不要辜负那些信任自己的朋友和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