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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函【2019】489号复函精神,根据《拍卖法》及《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为确保上述资产公开拍卖工作顺利实施,本着资产处置最大化,结合本宗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拍卖实施方案。
一、本次公开拍卖的资产为:和园小区9套未出售的大学生公寓住房所有权和三个地下室车位的使用权。
二、资产的基本情况:本宗资产坐落于瑞金和园小区4栋1、2单元。为大学生公寓未出售的住房一共9套,其中 4栋1单元701面积103.79平方米;2单元403、1单元502、1单元802、1单元903、1单元1003,2单元503、2单元603、2单元703;8套面积均为63.27平方米。住房现状为毛坯,水、电及其它配套设施基本到位。地下室车位三个,分别为4号、7号、16号车位。
三、本次拍卖顺序为先拍公寓住房所有权,后拍车位使用权,并请竞买人注意本次拍卖车位使用权仅限于和园小区四栋75户住户,其他人不得竞拍。 四、拍卖条件及方式: ①拍卖条件是指:从报名时间开始到报名截止时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达到2人(含2人)以上。且拍卖会到场竞买达到2人(含2人)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拍卖中止。 ②拍卖方式是采用现场公开举牌应价,价高者得的原则。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保留价)和增价方式拍卖。起拍价依据瑞府办函【2019】489号函确定,保留价在拍卖前半小时由委托方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保留价在拍卖会结束前保密。 六、本次拍卖的和园大学生公寓现状为毛坯,水、电及相关设施基本到位。室内的水、电及相关网线安装及立户自己负责,委托方协助办理。 七、该公寓住房竞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司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审验踏看标的,本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有出入,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包括缺陷和瑕疵)的认可,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九、本次拍卖公寓房的保证金每套6万元,车位使用权的保证金每个1万元。如未竞拍成功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如竞拍成功保证金则自动转为部分标的款。 十、成交方式及付款期限。 ①成交方式是指:本次拍卖会为有保留价拍卖,并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主拍人有权对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拍卖师在同一价位三次叫价后,如无人应价则击槌成交,出价最高且达保留价者成为买受人,本公司工作人员当场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②付款期限是指: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当场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采取100%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其中50%的成交价款(含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50%价款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的成交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抵任何债务,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的相关条款执行。如逾期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应缴按成交价款的1‰ 向委托方缴纳滞纳金,如逾期十五天未付款项,则视同竞得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前期所缴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本次拍卖的和园小区地下室三个车位,车位号是4号、7号、16号拍卖的车位是使用权,使用期限与本车位土地年限一致。没有任何权属证书,以本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为准。 十二、交清全部成交款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标的。 十三、竞得人成交后应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十四、严禁围标串标。竞买人不得恶意串通或威胁恐吓其他竞买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对拍卖结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本公司有权请求司法介入,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和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围标串标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竞买人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出拍卖会,如因竞买人不良行为扰乱拍卖会秩序的,一经查实,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拍卖地点:瑞金市公共资源中心二楼 拍卖时间:2020年6月29日 江西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