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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瑞金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赣州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投资增速保持赣州市前列。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力争增速排位进入赣州市第一方阵。
(二)项目建设保持强劲势头。确保27个省大中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6.24亿元、7个赣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8.2亿元、106个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7个前期工作项目除外)完成年度投资154.91亿元,力争提前完成、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三)招大引强取得更大突破。确保经开区至少引进1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力争超额完成“5020”引进任务。
(四)项目前期实现提质提效。确保省大中型项目、赣州市重点项目、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中的76个新开工项目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并按期开工建设,力促项目早立项、早审批、早开工;确保谋划储备“十四五”重大项目总投资14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项目建设再提速。重点调度省大中型建设项目、赣州市和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每季度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着力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市委攻坚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六大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分别明确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全面推动各攻坚战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市各专项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
(二)推动项目前期再提速。提高项目审批时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施工图联合图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政府代办服务,完善项目前期服务机制〔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大北上对接汇报力度,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瑞金机场6月底前全面开工、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瑞金段)6月底前全线开工;推动瑞梅铁路项目加快立项审批,力争年内开工;推进南丰至瑞金铁路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加快前期研究工作〔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场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要素保障再提速。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及时破解项目建设推进难题〔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委攻坚办负责〕。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省级调节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林地定额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优化调整步伐〔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建一支队伍、建立一套制度,充分发挥项目乡镇的作用,持续打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场〔市自然资源局、市征收办、有关乡镇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车购税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中央各类资金和省级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更大额度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负责〕。加强重大项目融资保障,争取企业债支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政策和信贷支持,积极开展产融合作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险资入赣”工作力度〔市金融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用砂保障,落实砂石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完善砂石保供稳价、定点专供长效机制,强化建筑用砂市场监管〔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项目落地再提速。大力推进“三请三回”“三企入赣”和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工作,积极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转移推介活动,进一步营造招大引强氛围。实施重特大项目引进攻坚计划,市级层面每季度组织一批重大招商项目集中签约。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以企业满意为标准、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目标,全面解决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落地难等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投资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经开区商务局、市工投公司、落地服务队负责〕
(五)推动项目谋划再提速。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加快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等区域板块发展、赣南东部区域中心建设的区域定位目标,加强“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平台、重要政策等先行试点课题研究,策划开发一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改善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夯实“十四五”补短板重大项目储备〔市发改委牵头〕。抓住“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机遇,切实加强对接衔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盘子。〔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1.实行“一个窗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报建。原则上政府性投资项目都必须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报建中心报建,对暂无法整合的事项,由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指定联络人或安排专人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方式,破解“两头跑”的问题。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行“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效率。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工程报建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起在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时间控制在28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起在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市行政审批局、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2.对中介服务实行限时服务。一般情况下,可研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环评报告、能评报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需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编制报告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各审批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涉及重大、特大项目及技术复杂的项目,时限可适当延长。〔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3.推行“容缺后补”。对市本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后补”承诺审批,在非要件欠缺的情况下,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关材料,即可审批出证,力争当日申报当日办结。〔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
4.推行网上审批。项目单位需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查阅办理进度。〔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5.加速提升项目效率。原则上每周由各项目牵头市领导召开项目推进会,专题研究解决项目开工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速项目开工建设〔市委攻坚办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总规等提交市规委会讨论通过后,无重大修改意见的一周内完成设计方案成果,原则上不再提交规委会讨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方案通过招标联席会议审查后,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挂网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
6.保障前期经费。市财政合理保障工作经费,支持各项目单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
7.优化预、结算审核。对已明确施工单位的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PPP项目、供水供电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瑞金市财政公开采购确定入库的中介机构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预、结算评审。〔市财政局、项目业主单位负责〕
8.加快用款拨付。加快项目用款审核,财政投资项目按瑞府办发〔2017〕21号文件规定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市财政局负责〕
9.加快用地报批。对已获省政府批准但因资金等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用地规费,且符合开工条件的,可视同取得批复,依法供地开工建设,用地规费在疫情解除后 30天内补交到位。对已组卷上报暂未获省政府批准,但属急需开工建设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扶贫领域项目用地,在用地单位明确符合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用地单位开工建设,在获省政府批准后 60天内缴交用地规费并取得用地批复。对需提前为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在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备的情况下,10日内办结。〔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10.加大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增存挂”政策,盘活存量,解决增量,对报批条件完备的省级以上单独选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省级年度计划中核销。对近期急需开工的重点项目,符合报批条件和开工条件的,可不受批而未用限制,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省下达的年度计划中预支〔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立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限时办结、经费保障、规范流程、后期管护等相关工作机制,全力解决“占补平衡”水田缺口指标,确保我市重点项目早日落地。〔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公司负责〕
11.保障林业用地。市林业局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林业用地需求;需要省级协调解决林地指标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每年分两批争取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
12.保障项目用砂。市水利局加强对河砂资源的管理,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砂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项目单位提交的市重大项目用砂需求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委攻坚办、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3.加快征地拆迁和杆线迁移。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及时挂牌供地。项目开工前1个月完成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提供基本作业面;重大项目杆线迁移工作按照《赣州市重点工程杆线迁移实施办法(试行)》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点工程管线迁移工作的通知》(瑞府办字〔2016〕50号)实施。对需多部门现场踏勘会审的市政杆线项目,优化审批流程,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在规划红线资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迁改路径方案。〔市征收办、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
(三)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4.加强前期工作调度。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台账,每月调度一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难题。〔市发改委负责〕
15.开展“北上”争资争项。抢抓国家加大经济逆周期调节力度的机遇,紧盯国家政策取向和投资导向,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惠民生项目,加强北上对接汇报,力争我市更多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获得更多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和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进。为进一步强化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责任,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发改委、市政府办负责〕。挂点市领导、挂点单位原则上每月开展项目现场调度不少于1次,市直、驻市有关单位要实行“项目建设提速年”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对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调度,做到明确工作重点、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紧扣时间节点、落实细化服务责任〔市直各单位负责〕。
(二)加强上下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每月定期梳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分权限、分层级、分类别协调解决。属于市本级权限的一般问题,由市委攻坚办协调解决;重大、复杂问题提交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或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属于国家、省、赣州市级权限问题,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省、赣州市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市委攻坚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研究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办,督办情况报送市政府及相关市领导〔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攻坚办、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三)强化调度督查。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台账,每月通报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市委攻坚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瑞金报、瑞金电视台要开辟“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专栏,跟踪报道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组织推进有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成效明显的要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推动项目建设提速的浓厚氛围。〔瑞金报社、瑞金电视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