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
在依法执行公务时
绝大多数群众都能自觉配合
但就有人法律意识淡薄
想挑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无视正在执法的执法人员
近日,瑞金市公安局黄柏派出所快速出击
坚决依法出来一起暴力袭警的案件
5月8日10时许,瑞金市交警中队大柏地中队民辅警在黄柏乡湖岭小学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七座商务车在辅道逆向行驶,随机上前进行检查。但该男子不但不配合还多次辱骂交警,在交警对其进行依法开具罚单的过程中甚至拿起其车上的三角架警示牌砸向执法交警。
黄柏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
迅速出击
迅速将该男子传唤至黄柏派出所
经过询问查证
该男子对辱骂、殴打交警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经过黄柏派出所民警教育
该男子已认识自身错误并主动到执勤点向交警道歉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在多个重要会议上表明坚决态度:凡是辱骂威胁殴打执法民(辅)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是妨碍民(辅)警执法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全市公安民警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随时固定证据,大胆执法,理直气壮执法,市公安局党委将做保护全市公安民(辅)警正常执法的坚强后盾,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决不能让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泪!
暴力对抗执法
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公安部门对此类案件坚持“零容忍”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坚决予以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