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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小区内捐赠衣物箱有猫腻?官方回应来了!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5/05 08:30: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 作者:瑞金网 44067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小区捐赠衣服给了谁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做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网友建言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瑞金市慈善会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流程等执行。在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开展捐赠活动,我们一般会向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发布捐赠倡议书,在接收捐赠过程中,一是据实向捐赠方开具《江西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二是对大额捐款向捐赠方发放《捐赠证书》;三是接收的捐赠款物定期在瑞金民政公众号进行公示。今年初,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瑞金市慈善会于2020年1月30日在瑞金民政公众号向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倡议书》,倡议书中仅限于捐赠资金和捐赠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物资,没有倡议捐赠衣服等其它物资。截止到现在,瑞金市慈善会只接收到捐赠资金34万多元,接收捐赠口罩1200只、苹果醋20箱。除此之外并没有接收过衣服等其它物资。

网友反映“打着捐赠的名义,实则是商人谋取暴利,欺骗爱心人士”的问题,根据2016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第三十三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和第一百零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之规定,因此,凡是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行为都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在社区、街头等地发现无募捐资格证书等打着募捐名义谋取暴利、骗取财产的募捐活动,市民朋友有权利、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瑞金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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