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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瑞金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沙洲坝官山休闲广场项目征地告知书》,当前是公示期。
瑞金市人民政府
沙洲坝官山休闲广场项目征地告知书
根据沙洲坝官山休闲广场项目建设的需要和《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瑞金市沙洲坝镇官山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沙洲坝官山休闲广场项目建设。
二、征地权属单位、位置、面积和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沙洲坝镇官山村社前小组、赖屋小组。东至居民区,南至长征大道(胜利大道),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26.37亩,其中胜利大道项目已征收5.46亩、沙洲坝旅游一条街项目已征收2.32亩,现拟新征地面积18.59亩(其中:水田14.69亩、塘1.6亩、旱地1.92亩、林地0.38亩)。(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三、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人(单位)。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8〕12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8〕12号)规定执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8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
(一)批准宅基地和**建设项目用地;
(二)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转让;
(三)批准土地流转;
(四)核发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五)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合法资料,及时向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沙洲坝官山休闲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方式:瑞金市沙洲坝镇人民政府 李生发 13879786349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