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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多家店铺一夜被盗,涉案金额超10万元!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3/31 09:01: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 4373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3月24日凌晨,瑞金市城区接连发生

超市、母婴店、副食店、手机卖场等沿街店铺被盗案件

作案嫌疑人通过撬开门把手进入室内

盗走香烟、手机、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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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梳理案件的过程中

警方发现,当天夜里

还有数起摩托车失窃案件

一夜之间,香烟、手机、摩托车

接连被盗

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

极有可能是有组织的团伙作案

瑞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

立即抽调精干警力与情报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合成作战

经多方细致侦查,专案组发现

3名赣县籍青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5日专案组连夜前往

赣县区、章贡区开展追踪、抓捕工作

次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

成功抓获三名涉嫌盗窃、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周某某和钟某

追回被盗摩托车2辆

手机20余部

名贵香烟50余条

  经查,3月24日夜里,曾某、周某某、钟某3人随身携带作案工具流窜至瑞金市塔下寺附近,先盗取摩托车用于作案,而后在八一路、彩虹桥附近,通过破坏商铺门把手的方式,一夜间盗窃临街商铺作案4起,盗得手机20余部、名贵香烟50余条,部分被盗手机被钟某与其朋友朱某低价卖给赣县区手机店老板严某。

另据办案民警串并深挖查明

上述三人在来我市盗窃之前

曾在赣州市章贡区、赣县区

用同样手段疯狂盗窃临街商铺十余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小课堂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正告不法分子

瑞金公安将继续做好

疫情防控和维护治安稳定工作

对胆敢以身试法

特别是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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