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被告人谢某认识了杨某,6月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7月,谢某以买房为由向杨某借款。成功后,谢某见杨某对自己非常信任,便又在9月虚构自己得了胃癌要去南昌医治向杨某借款4万。之后更是用微信小号冒充主治医生与杨某联系,向其说明谢某的病情严重需要继续治疗。于是杨某又借款4万给谢某。10月,谢某又虚构自己开的网络公司需要打官司,向杨某借款6500元。11月,谢某再次虚构购买的房子过户给杨某需要其银行卡流水的理由,骗取了她的信用卡,然后套现卡内25000元。
期间在杨某的一再追问下,谢某陆续还款16000余元,其余则被其挥霍。案发后,谢某家属将其余赃款退还给杨某,取得杨某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杨某钱款111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7月3日,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