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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瑞金中鹏地产不给退定金”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19年10月7日与卖方李某(产权人)的委托人卢某林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中鹏地产为房产中介居间方。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签订后不久,您因夫妻之间不和的问题,放弃购买该房屋,并要求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2万元。
该问题属于合同纠纷问题,2019年12月11日,经我局、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与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方在中鹏地产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各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经三方现场协商,卖方已退回部份定金,买方放弃购买该房屋,且不再对此事进行投诉”。三方均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