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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交警将抓这些“漏网之鱼”!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8/28 08:26: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交警 作者:瑞金网 44222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很多人说

骑着遮阳篷“小电驴”出门

可挡住夏天烈日的炙烤

看下面的对话和视频

你电动车的遮阳伞咋拆了呢?


交警正在强制拆篷……

加伞不算加篷吧?


我是您亲生的吗?这个不安全!

交警蜀黍多次强调、严令禁止

瑞金人注意!二轮车加装遮阳伞有隐患,

这样做是违法的!蜀黍说了要立即拆除!

很多人这就不理解了

遮阳伞,虽然提高了“防晒、挡雨指数”
降低了“安全系数”

给驾驶人自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遮阳伞详细危害

请看以下视频↓↓↓

▲视频来源网络

▲视频来源网络

▲视频来源网络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让人不寒而栗

当事故来临的时候

后悔已晚矣

我们能做的就是防患于未然

当二轮车装上遮阳伞(篷)

风吹过二轮车

“小小的身体就会蕴藏大大的重量”

对于骑行者来说

无异于把“定时炸弹”顶在了身上

image.png

兄弟们,重不重累不累啊

先歇一会儿

蜀黍请你们“喝杯茶”好不好啊

▲视频来源网络

不累不累

自己装上去的

自己动手卸载吧

相关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外廓尺寸、座椅、品牌标识等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两城同创”,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电动车、摩托车因违法加装遮阳伞(篷)的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接下来交警蜀黍将持续发力

紧盯“漏网之鱼”

非法加装遮阳伞害人害己

希望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遮阳伞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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