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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内,瑞金11人当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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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网-刘于 2019/08/14 08:19: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赣州公安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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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瑞金警方工作中获悉:
赣闽物流园某酒庄内有人聚赌
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将正在利用扑克牌赌博的
黎某林、邓某元等11人当场查获
现场扣押赌资7000余元,扑克牌24副
经审讯,黎某林、邓某元等11人
当天躲在赣闽物流园某酒庄的2楼
以打200元的瑞金同花的方式进行赌博
11人均对自己的赌博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黎某林、邓某元等11人
因涉嫌赌博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江西界定“娱乐”与“赌博”的界限如下: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细化标准: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营运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设赌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场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处罚的; (五)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六)人均参赌金额在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一、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二、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同样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四、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赌博没有一个有好结果!
十赌九输,影响家人,滋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