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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退役军人的补助
每人每年最高可领取88150元!
具体怎么回事?
快跟着小编来看吧!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
自8月1日起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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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到底提高了多少?
哪些人可以享受呢?
看看这个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残疾抚恤金标准提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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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因战:每人每年88150元
一级因公:每人每年85370元
一级因病:每人每年82570元
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
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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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抚恤金标准
烈属:每人每年27980元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4040元
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26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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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61130元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61130元
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年27580元
1954年10月31日
国家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入伍
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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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补助标准
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补助标准:
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
补助标准:
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补助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达到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