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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一批24号信访件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瑞金市谢坊镇新建村206国道旁有一采石场(企业法人刘瑞林)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二、整改情况
该案件整改销号工作由瑞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瑞金市林业、瑞金市水保和谢坊镇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目前矿山已按照市委办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9〕111号)中整改目标的规定停产整治,瑞金市林业局牵头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林地督促企业复绿,对不适宜种树的地块撒播草籽复绿。瑞金市水保局牵头督促企业完成了开采面上部种草种树等复绿工作,平整清理堆场堆放的弃土弃渣,对堆放场地砌筑挡土墙并绿化。
三、验收情况
已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瑞金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4日至2019年7月30日,共7日。
受理部门:瑞金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7261989
联系地址:瑞金市生态环境局3楼305室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谢坊镇花石村山上有一家废旧轮胎厂,该厂生产时排放刺鼻废气,产生的废渣雨天随着山水流进山下的小河,已向瑞金市环保局12369热线投诉,但目前未有处理情况。
二、 整改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瑞金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瑞环责改通〔2016〕204号),要求该业主在2016年7月28日前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和简易厂房。
(三)消除污染,恢复原貌。
该厂已经按照环保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7月25日开始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和简易厂房,当地镇、村干部现场监督,目前已全部拆除。
三、 验收情况
2019年6月25日,市环保局刘林和谢坊镇政府郭海山到现场核实整改情况,该厂已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和简易厂房,厂区四周已恢复原貌,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瑞金市整改办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30日,共7日。
受理部门:瑞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7261900
联系地址:瑞金市环保局3楼305室
瑞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