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瑞金所有村小组都通水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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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网-刘于 2019/07/22 09:13:4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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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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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组组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支撑性作用,确保我省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根据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江西省组组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通过政府引导投入,村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加快组组通水泥路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实施1.2万公里通村组水泥路建设,到2019年底,完成全省所有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基本实现100%的村民小组所在的自然村通一条水泥路。

网络配图
三、实施范围
在完成《江西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年)》项目库内的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基础上,各地可实施已纳入《全省组组通水泥路项目库(2018-2019年)》内的项目,其中组组通水泥路建设为硬性目标任务,各地要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拟作移民搬迁群居地的,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
四、建设标准
通村组公路建设一般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路基宽度一般不低于4.5米,通机动车道路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特殊路段可适当放宽要求。采用4.5米路基宽度(或3.5米路面宽度)时,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应不低于公路-Ⅱ级的要求,桥涵与路基同宽。在陡坡、急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同步规划建设安防设施,切实提高行车安全性。
五、补助政策
(一)补助标准。通村组水泥路建设资金筹措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省市扶持、群众“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相结合。省、市补助标准按照全省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即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市、区)补助标准为省级补助10万元/公里,其他县(市、区)省级补助8万元/公里,全省269个深度贫困村省级补助15万/公里,设区市补助2万元/公里。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筹集解决。
(二)补助方式。采取下发项目库方式,鼓励各地先实施,以“以奖代补”形式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在2019年底前完成的组组通水泥路建设项目,各县在完成建设经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抽查后,由省公路局组织抽查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经省公路局抽查符合要求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省交通运输厅将省级补助资金100%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额拨付至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建设管理。全省通村组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执行《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赣交规划字〔2013〕304号)规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县级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通村组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省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对各设区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资源整合。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相关支持政策,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中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资金进行整合用于支持通村组水泥路建设。鼓励社会捐资、企业或个人赞助支持通村组水泥路建设,支持农民群众按“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
(三)强化考核评价。省级将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制度,各县(市、区)经省级抽查和公示反映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省级不予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对优先完成组组通水泥路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将优先支持其其他未通自然村水泥路建设;对未完成组组通水泥路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不予支持。建立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考评机制,将组组通水泥路任务完成情况与中央、省级建设补助切块其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挂钩,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将在其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