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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瑞金开展专项行动

转载 10032025/02/22 11:47: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133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近日,瑞金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清网护鸟”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广泛宣传鸟类保护知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违法行为。增强群众对野生鸟类保护意识,为鸟儿们自由翱翔撑起“平安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监管,全域巡查。深入辖区餐饮店、农贸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售卖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的情况,对商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商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非法捕鸟行为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林业等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捕鸟者依法予以严惩。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复查。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鸟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经查,2020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了10起非法猎捕鸟类案。






     迅速拆除,不留隐患。深入田间、林区等鸟类高频活动区域及栖息地,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鸟行为,对发现的捕鸟网、鸟夹等非法捕鸟设施进行拆除,开展溯源工作,加强对进山路口、重点林区的蹲守和管控,力求从源头切断非法捕鸟行为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向村民宣传加强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清理非法狩猎工具的同时,民警还通过走访的方式向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向村民普及鸟类保护的知识,提高村民爱鸟、护鸟的意识,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村民告知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生态保护观,自觉抵制非法捕鸟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一步
瑞金公安将持续开展排查行动
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
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守护鸟类生命线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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