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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和户籍免试就近入学。
(二)计划招生管理原则。根据学校学位、学区生源状况等情况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各校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三)分类分批招生原则。按照第一至第六类顺序分批依次招生,根据学位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和批次。同一批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该批次最后一类生源实行摇号招生。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做到招生计划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符合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参照执行。
2.初中七年级新生为2024年瑞金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及2024年具备城区初中就读资格的瑞金市农村小学毕业生或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类别
(一)第一类:①户籍和居住地址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外商等享受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二)第二类:①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前提为其父母在瑞金城区无房)具有学区内已入住正式产权房屋或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②具有学区内居住证的外县(市、区)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三)第三类:具有1年及以上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学区内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第四类: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前提为其父母在瑞金城区无房)具有学区内已入住非正式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第五类:在瑞金城区学区内购买商品房已交房和因故延期交房(在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入住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六)第六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四、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程序及办法
按照第一至第六类顺序分批依次招生,根据学位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和批次。各校各批次报名时间见附件1《瑞金市2024年秋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安排表》。
(一)预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条件的新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瑞金市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根据招生批次类别进行网上预报名。同一批次只可选择其中一所符合条件的小学报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网上入学申请材料(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报名资格),网上预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4《瑞金市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各小学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线上难以确认入学资格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携带相应的资料(见附件5《瑞金市2024年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线下报名需提供的入学资格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受理时间与线上预报名时间一致),学校视情况需要可进行上户核实。
(二)资格复审
各城区小学、市教体局复审入学资格材料。
(三)审核结果公示
审核合格的适龄学生名单、剩余学位数和摇号学生号码(双胞胎或多胞胎编为同一个号码)在学校醒目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2天。
(四)摇号派位
根据学校学位和生源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确定的招生类别内,如审核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招入,不进行摇号招生;如审核合格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本批次中招生类别最后一类生源进行摇号招生。由各校组织家长代表(从摇号对象家长中抽取)进行公开摇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代表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
(五)摇号结果公示
摇号结束当日,学校将摇号结果在本校醒目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2天(只公示摇号入闱适龄儿童编号和姓名)。摇号未入闱及其他未录取的生源参加下一批次报名。
(六)入学报到
8月29日—30日,适龄儿童到相应小学报到,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五、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及资格审核
1.2024年春季城区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已线下审核入学资格,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瑞金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条件的本市农村、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采用网上预报名方式,于7月25日—31日,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瑞金教育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在城区公办初中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4《瑞金市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各初中学校、市教体局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二)审核情况公示
市教体局对审核情况在“瑞金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三)预录取
根据学校学位和生源情况确定各校招生类别,确定的招生类别内,如审核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招入,不进行摇号招生;如审核合格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招生类别中最后一类生源进行摇号招生。由各校组织家长代表(从摇号对象家长中抽取)进行公开摇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代表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摇号未入闱及其他未录取的生源,根据初中剩余学位、适龄少年类别及毕业小学等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四)预录取结果公示
将预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对预录取有误的进行更正。
(五)下发入学通知书
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到原小学毕业学校领取;本市农村、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于8月14日—16日在市教体局教育股领取。
(六)入学报到
8月29日—30日,招生对象持盖有市教体局学籍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到,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六、插班转学
(一)转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2—6年级、8—9年级学生因户籍和固定居所变更等需插班转学的,可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就读资格条件参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资格条件。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剩余情况详见附件3《瑞金市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及转学招生计划数》。
(二)受理时间。8月20日—24日。
(三)转学程序。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用线下方式向转入学校申请登记,填写附件6《瑞金市转学就读申请登记表》。插班转学学生按新生招生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就读,如剩余学位足够则全部招入;如剩余学位不足,优先满足招生类别靠前生源,后一类生源进行摇号招生。摇号未招入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或回原校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对提交户籍、购房合同、房产证明、水电气缴费证明等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进行清退。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招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不得招收留级生。
(三)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学位有富余的学校实行“长幼随学”入学政策。
(四)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学生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9日,非起始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
(五)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瑞金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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