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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据该通知获悉,瑞金将对农用地进行整理和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涉及瑞金12个村,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投资1877.29万元。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瑞府办发〔2019〕115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6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日
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
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8〕287号)和《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赣市自然资建字〔2019〕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高效、有序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瑞金市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以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村庄环境,增加有效耕地,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环境。
二、工作任务
该项目共两项内容,分别为农用地整理项目和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00公顷,涉及叶坪乡大胜村、脚陂村、均田村、松坪村、下罗村、洋坊村、马山村、瑞星村、仰山村、黄沙村,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规模为205.33公顷,计划投资1877.2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938.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38.6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叶坪乡脚陂村、下罗村、谢排村、洋坊村和泽覃乡陶林村。通过对河流、坑塘、村庄道路、公共环境卫生等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治理,采取环境治理工程、给排水建设工程、道路建设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工程措施,使整理后村庄整体环境和面貌得到根本性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瑞金市土地整治与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宪柏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罗俊腾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叶坪乡人民政府、泽覃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工作协调、督查调度和组织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汤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
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并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招标投标、发包、工程管理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施工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
1.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纠纷调解办公室,及时对项目区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纠纷、矛盾进行调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中标单位必须在2019年9月前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村内道路、排水沟渠、坑塘清淤、周边护栏及绿化、栽种乔木、新建垃圾场等村庄整治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与资金调整,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
根据《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赣市国土资发〔2018〕5号)精神,工程验收按照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验收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申请立项、组织实施、验收报备等相关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用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向市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报备工作,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相关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出具项目预算、结算审核报告;负责项目的资金动态监管和及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相关工作。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入市土地开发整理专帐,资金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办法。
4.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出具项目立项审查意见,负责组织项目公开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5.叶坪乡人民政府、泽覃乡人民政府:
(1)负责解决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负责做好项目区的土地权属调查,确保做到土地权属清楚;
(3)负责明确工程后期管护责任人,切实做好工程实施后的后期管护工作;
(4)由于该项目需要市本级财政配套50%的资金,为确保该项目能按上级要求进行验收,乡村负责提供市本级财政在该区域内实施的各种符合要求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依据,用于项目验收使用。
其他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下共同配合做好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落实责任。严肃工程纪律,在制度落实、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责任;加强项目督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在保证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