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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金市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瑞金市进行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2019年1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瑞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瑞金市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坚决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抓整改。
收到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瑞金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专门成立了整改办,抽调市委办、扶贫办、扫黑办、作风办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迅速推进抓整改。
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组织研究确定巡视整改工作的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分解,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管领导,逐项落实到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抓整改。
市四套班子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齐心协力抓好问题整改。市分管领导带头抓好整改的筹划部署、督促检查,部署组建了9个督查组进行分组挂片督查。市四套班子领导结合挂点联系乡镇、村,带头深入到乡村一线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市纪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市委整改办明确了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的要求,并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通过会议表态、开展约谈、发函督办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逐条逐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关于“产业扶贫与贫困户联结不紧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叶坪乡人民政府已与相关农业公司签订了完善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协议。
二是山岐村已与农业公司重新了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捐赠协议。
三是乡村两级已在项目所在村组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党员小组长会议,全面宣传土地租赁价格、资金发放等相关政策,增加群众知晓度,并通过发放农业产业园大棚承包政策告知书,动员贫困户承包大棚。
四是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定期在农业公司举办蔬菜技术培训班,并聘请“菜技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当地蔬菜种植生产。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违规申报光伏扶贫项目”问题。
一是将违规申报光伏扶贫项目的相关文件予以作废。
二是2019年1月23日,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扶贫办、城投公司及相关光伏企业召开会议,向相关光伏企业反馈其目前不具备申报条件等情况。
三是2019年我市已明确不再新建光伏扶贫电站。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市扶贫办和市城投集团公司签订了《瑞金市30兆瓦市级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红资金发放委托协议书》,截至目前,贫困户分红资金已全部按规定发放到位。
二是市扶贫办向市农业银行发了关于取消条件不符合作社市场经营主体贷款资格的函,向市农商行发了关于取消条件不符农户“产业扶贫信贷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资格的函,根据资料查明,我市农业银行已对条件不符的合作社进行了提前收回贷款处理,市农商行已于2019年2月对条件不符的农户进行了提前收回贷款处理。
三是根据《关于对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由市金融局、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对全市“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排查贷款资金使用及市场经营主体贷款联结贫困户机制运行情况,杜绝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现象,确保“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真正用于发展产业。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依然有差距”问题。
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并由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7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转市纪委案管室及时分流处置、纳入台账管理,定期对线索核查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同时,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受理和各类监督检查、专项巡察、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领导牵头、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全程问效、强力督促、迅速处置。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职能部门监管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已责令不合格乡村公路的施工方进行返工整改,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成立了瑞金市农村公路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乡镇对本乡镇的农村公路进行自查自纠,并报至市交通局汇总,确保项目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二是市交通局立行立改,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公司并继续进行通组公路检测。今后,交通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检测委托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保障房对象退出机制的管理,由市住建部门督促各乡镇进行自查,再由市住建部门组织复查组进行实地核查。目前,市住建局已对全市所有农村保障房进行了核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各乡镇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6.关于“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查自纠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自查自纠力度,对违规享受的奖补资金,坚决予以收回。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均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二是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由市纪委监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公款私存等突出问题。
三是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排查新农村建设奖扶资金去向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深入排查核实,全面掌握资金去向,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对原市委农工部结余资金进行了核查,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已于2019年2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位,未有资金结余。
四是按照上级对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指标录入、项目录入、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关联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我市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同步开展好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录入等工作,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
五是开展了瑞金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关于瑞金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通过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
六是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度全市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已对2019年申报的不符合资金绩效的项目进行剔除。
七是已下发并组织各乡镇、项目村学习《关于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文件,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需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7.关于“省、市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扶贫办已将2018年度油茶收益分红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将应拨付至49个“十三五”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帮扶收益资金拨付到位,剩余产业发展帮扶收益资金将统筹用于全市扶贫开发;截至2019年1月3日,市扶贫办已将光伏收益分红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并已责成各市场经营主体按协议约定履行对贫困户的分红义务。
二是印发《关于对“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瑞精扶领字〔2019〕18号),对我市“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开展全面清查。各乡镇、相关银行均按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查,4月2日—3日市金融局联合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了重点抽查,现正在梳理汇总全市“产业扶贫信贷通”市场经营主体分红情况。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信贷通”贷后管理,我市出台了《瑞金市产业扶贫信贷通贷后管理办法》,有效防范贷后风险。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原市委农工部根据新农村建设过程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对查纠出的奖补资金已全部收回。
二是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村庄环境。下发了《关于做好裸墙调查摸底的通知》,建立了裸墙台账,制定了适度奖补政策,激励群众自主粉刷,消灭裸墙。
三是对蔬菜大棚闲置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已落实蔬菜大棚阶段性奖补政策;出台了《瑞金市2019年蔬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将蔬菜大棚奖补政策与大棚经营使用相挂钩,全面遏制蔬菜大棚撂荒空棚问题出现;大力开展蔬菜技术人员和专业菜农培训,加快蔬菜新技术运用,提升蔬菜种植水平,指导蔬菜基地根据市场规律开展种植。
四是省民政厅2018年7月份专项督查发现我市的相关低保问题已整改到位。此外,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充分利用数字民政系统、赣州市民政局核对平台及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进行了清退。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9.关于“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党政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打伞破网”作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反馈、处置、深挖彻查、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配优配强了执纪监察力量,实行领导挂片包案制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工作。
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扫黑办加大了对各成员单位的指导力度,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由市委政法委派出了5个由正科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深入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各单位“一把手”反馈,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已对2018年调研督导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同时,加大实地指导力度,详细查看乡镇部门宣传动员、线索摸排、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情况。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0.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不紧”的问题。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任务,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市公安局、纪委监委分别制定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明确打击整治和“打伞破网”的目标方向。
二是督促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结合自身职能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根据行业、领域和辖区特点,明确了打击整治重点,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方面采取了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1.关于“制度规定执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制度,督促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扫黑办对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梳理检查,对报送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办坚持每月召开联席会、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2.关于“问责不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大了对专项斗争工作约谈和问责力度。目前已对13个成员单位进行约谈,下发通报2期,发出整改函2份,对履职不力的12个成员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二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从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侦查打击组,加大了对重点行业领域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打击力。
三是浓厚了宣传氛围,宣传舆论组细化了宣传任务,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面走访,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都在不断提升。四是加大“打伞”力度,执纪监察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深挖“保护伞”。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3.关于“政法机关落实直接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法各部门思想认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讨论具体案件,提高办案质效。
二是建立完善了政法部门办案联动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坚持“一月一会商、一案一会商”,加强了办案沟通协调;市法院、检察院对公安立案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启动提前介入程序,确保了办案思想的统一。
三是全面落实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逐案过筛和签字背书制度,目前公安机关对已侦办终结的涉黑涉恶团伙就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都由“三长”进行了签字背书,并报市纪委监委。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4.关于“成员单位落实齐抓共管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下发了《市政法系统春节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宣传方案》《瑞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整改方案》等文件,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文艺宣传、走访宣传、社会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单80000余份,推出各类宣传报道80余篇,开展文艺巡演7场,设置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牌14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0000余条。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大了对专项斗争工作约谈和问责力度。目前已对13个成员单位进行约谈,下发通报2期,发出整改函2份,对履职不力的12个成员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市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行业部门加大了线索摸排力度,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制定了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市扫黑办于2月27日印发了《关于再次梳理近5年行政处罚案件及信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和信访局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现各有关部门已全部完成梳理排查。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15.关于“移交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没有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的问题。
一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当天呈批处置、经批准后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进展”。
二是规范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督办直办台账,由市纪委副书记对所分管部门承办的涉黑涉恶线索一督到底,强化问题线索办理的跟踪督促。
三是充实核查力量,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市纪委监委实行领导挂片、人员分组、指派交办的方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开展问题线索核查。
四是结合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及时充实了39名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得到了明显加强,并对相关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大了对问题线索的严查快处力度,确保各类问题线索能及时处置反馈。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1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伞’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问题。
一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察线索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加强执纪监察组与侦查打击组的协调联系,进一步规范定期会商和情况互通等工作。目前已按照每月一会商、每季度一通报落实会商制度。
二是严格实行“三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逐案过筛和签字背书制度,目前公安机关对已侦办终结的涉黑涉恶团伙就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都由“三长”进行了签字背书,并报市纪委监委。
三是出台了《关于落实扫黑除恶联点包案督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向公安机关发送《关于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资料的函》,对公安机关已侦办或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资料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1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中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免除村两委干部中黑恶势力相关人员职务。
二是建立资格常态化联审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资格常态化联审机制的通知》(瑞办字〔2019〕9号),形成了资格审查长效机制,今后凡涉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调整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分别牵头,严格开展“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市级联审”三级联审。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中换届工作组织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将发现有涉黑涉恶问题的基层党组织直接列为2019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并实行“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切实保障整顿成效。
二是认真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运用村“两委”换届期间的市级联审做法,已对换届后当选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先后开展了4次换届选举“回头看”。4月15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村(居)委会成员缺额补选工作的指导意见函》(瑞民函〔2019〕22号),明确缺额村(社区)“两委”干部补选程序,要求各乡镇缺额村(社区)“两委”干部4月底前补齐到位。
三是于2019年2月,组织各乡镇对乡村两级干部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题培训,重点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举措、线索摸排、宣传引导、反面典型警示等方面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对黑恶势力线索的甄别、判断能力和群众参与度。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9.关于“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实中领导小组及作风办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实调整了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执纪问责组等四个小组,常驻作风办开展工作。
二是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重点作风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大力开展作风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大讨论,认真对照“怕、慢、假、庸、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查找本乡镇、本部门及干部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深入挖掘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中的典型,加大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全面了解掌握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对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
三是开展作风问题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措施,并下发了《关于近期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四是加强跟踪问效,2019年4月2日至3日,由市纪委监委、作风办牵头对全市各责任单位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0.关于“市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实中未对出台的文件进行检查调度,导致出台的优化发展环境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目前,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已于2019年3月对《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涉及发展环境的48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阶段性落实情况督查报告。
二是由市纪委监委对48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于3月1日下发了1期《关于近期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21.关于“民生项目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了《瑞金市六大攻坚战重点项目调度督查通报考核考评办法》《瑞金市六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建设责任清单》,对我市今年实施推进的民生工程项目,逐个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项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并将民生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列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对推进慢的项目责任单位,通过现场反馈、约谈提醒或下发《提醒函》《督办函》等形式,加快项目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棚改返迁安置房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和规委会审查;滨江大道安置区建设项目均已完成招投标,正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城区小学、幼儿园项目、中国华融瑞金希望小学项目、绵江幼儿园项目已开工建设;市级公墓区建设已完成征地;S451项目已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城东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城市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正在推进用地规划、征迁等工作;综合客运枢纽站和公交指挥中心及旅游集散中心(大交通建设)、瑞金八中、瑞金公园等项目均已列入我市2019年六大攻坚战前期工作项目。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22.关于“慢作为”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低保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低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干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及近亲属享受低保诚信申报工作进行“回头看”,并要求各单位上报《干部职工及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诚信申报表》。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全部都已上交申报表,现正组织各乡镇进行上户核查。
二是在全市继续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充分利用数字民政系统、赣州市民政局核对平台及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进行了清退。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凡进必核原则,对所有申请低保对象(法律规定的特殊对象除外)都要进行经济状况核对,严禁线下审批,切实保障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四是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全市区域性中心光荣敬老院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调度会议,对8个光荣敬老院建设进行了再调度,并定期不定期对敬老院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截至目前,叶坪合龙中心敬老院已竣工;剩余7个敬老院预计2019年6月底前能全部开工建设。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
23.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也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2018年12月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5180件,其中林权类业务6件。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4.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由市工投公司牵头出台了《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借款实施及管理流程》,对专项借款流程进行了细化,对专项借款从受理至放款的每个时限安排都进行了明确,同时减少了专项借款的审签环节,由原8个部门审核、5个市领导审批改为4个部门审核、2个市领导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5.关于“‘放管服’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截至目前,除气象局因需要专业设备办理相关业务,不符合进驻条件外,我市其他进而不全的单位均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入驻。
二是群众办理植物检疫证明,已明确由市行政审批局核发植物检疫证明,由市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负责在业务系统上传数据,群众“两头跑”现象已得到解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市委将持续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市委主要领导坚决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领域,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同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对已经整改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检验整改成效,并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措施;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加强督导调度,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强化工作举措,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长期贯彻落实;对不能适应工作实际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着力构建完备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发生。
四是扩大深化成果运用,加快推动瑞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打好中央三大攻坚战、纵深推进赣州六大攻坚战的具体实践上,加快推动瑞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2538806;邮政信箱:瑞金市公务大楼406办公室,电子邮箱:rjswxsz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