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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据该通知获悉,我市提高了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标准和补助。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
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
瑞府办字〔2019〕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9〕24号)和《赣州市民政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市民字〔2019〕5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从2019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4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410元。
(二)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3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285元。
(三)提高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35元。
(四)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0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400元。
(五)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六)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提高30元,具体为: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435元,农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95元。
(八)提高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
(九)统一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
二、明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对2019年以前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部门按照要求将市本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一)对城市低保资金,按照保障人数和每人每月69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二)对农村低保资金,按照保障人数和每人每月51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三)对城镇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按照每人每月600元安排资金,2018年-2019年提标部分235元从省财政下拨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分别按照供养人数和集中供养每人每年9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696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五)对临时救助资金,按照我市户籍人口数和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六)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资金,救济资金由省财政定额专项补助,2019年调标所需资金增量由市财政负担。
(七)对2019年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部分省级补助资金,从省财政下拨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
(八)对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中央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省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进行补助,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对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提标部分,按照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省与设区市、县市区不再按固定比例分担,由省财政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给予补助。
三、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
(一)坚持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常补对象要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对象中的非常补对象要给予差额救助,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向社会发布。保障标准从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快预算执行,6月30日前落实配套资金,做好补发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发放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资金,要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