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看了检察官播放的短片,我才知道砍自家树也可能犯法。”6月5日,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走走乡入村,开展生态检察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办案团队分成两组,来到瑞金市日东乡和丁陂乡,其中日东乡是赣江源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检察干警通过播放《绿色回归》警示教育视频,发放生态检察宣传折页,宣读生态检察典型刑事案件判决书等方式,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以案释法为干部群众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据悉,《绿色回归》警示教育视频是江西电视台在近期对该院办理的日东乡山坝塘毁坏公益林案件补植复绿情况进行的一个深入报道,该报道从不同角度,客观地展示了公益林从损害到修复、群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时长近16分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组织开展了牛蛙养殖、小型非法电镀、粘土砖场专项整治行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件,加强与生态领域刑事犯罪衔接,批捕6件9人,起诉11件16人,积极投入蓝天碧水保卫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延伸阅读
接群众举报,瑞金市沙洲坝镇两处厂房排出的污水颜色浑浊,瑞金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现场走访调查。
经调查,瑞金市沙洲坝镇洁源村八公排电镀加工厂,负责人杨某,于2019年2月份租用沙洲坝镇洁源村一脐橙果园仓库作为生产车间加工超市金属货架,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建设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在车间排放口直接排放,水位较高时,会溢流至围墙外,最终流入小河。
金龙村狮子岗加工厂,老板陈某,车间负责人陈某某,于2019年2月份租用沙洲坝镇金龙村一车间作为生产车间加工超市金属货架,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建设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在车间排放口直接排放,废水通过塑料管直接排放至附近污水管网。
经抽出水口水样检测鉴定,两厂排出的废水中总铬、总镍的含量均远超出国家标准,已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处理情况
瑞金市检察院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制止该环境违法行为;对行为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接检察建议后,市环保局对两处电镀加工厂车间及电镀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并积极补充完善案卷相关材料,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目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苏某某、罗某、苏某某、杨某4人已被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