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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我市自2021年9月27日开始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以来,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取消休假,节假日正常办理免费上牌业务,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现已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1万余辆。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自2021年10月27日起,对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进行依法查处。2021年11月2日下午仅2小时,就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23起。
法律链接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二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具体登记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还未申领号牌的
赶紧到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上牌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休息日正常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瑞金公安交警
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进行常态化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做到查处整治和宣传教育相结合
提升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