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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办法(试行)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我市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目前,我市城区适龄幼儿有12000余名,而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仅有1800个左右,城区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城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为规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经研究,决定瑞金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三所城区公办幼儿园2019年秋季起采用摇号方法进行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入园年龄
年满3周岁(按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年计算),身体健康的幼儿。
招生对象
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及象湖镇政府工作人员。
红井幼儿园(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或沙洲坝镇沙洲坝村户籍。
※适龄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或沙洲坝镇沙洲坝村房产且已入住。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
象泽幼儿园(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户籍。
※适龄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房产且已入住。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
招生办法
预报名
原则上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通告为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幼儿户口簿和出生证、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编制证或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发票、水电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自愿到符合招生条件的一所(仅限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预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
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对预报名的适龄幼儿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录好适龄幼儿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家长)。
资格复审
原则上在每年7月上旬,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将已进行资格初审的预报名适龄幼儿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办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有重复预报名或提供虚假材料预报名的适龄幼儿将取消其预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适龄幼儿名单将在各预报名幼儿园醒目处公告公示。
摇号派位
原则上在每年8月下旬,由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根据各园招生计划组织家长代表(从复审合格适龄幼儿家长中抽取)进行摇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教育局等共同监督,摇号结果由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结果公示
摇号结束当日,各幼儿园将摇号结果在本园醒目处、各幼儿园公众号、瑞金教育公众号、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只公示摇号入闱适龄幼儿编号和姓名)。
注册登记
原则上在每年8月底,摇号入闱的适龄幼儿按各园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各园正式注册登记(具体时间见各园开学通告)。
相关说明
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分别为初审合格的适龄幼儿按照报名时间顺序编制摇号号码,并于摇号前一周在各幼儿园醒目处公示适龄幼儿摇号号码和姓名。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编制为同一个摇号号码,如该号码摇中,则双胞胎(多胞胎)同时入闱并具备注册登记资格。
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适龄幼儿入闱和注册登记资格。
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红井幼儿园、象泽幼儿园每年的招生通告 (含当年招生计划数、具体摇号实施细则等)必须在当年5月下旬报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幼儿园醒目处、各幼儿园公众号、瑞金教育公众号、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军人子女入园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正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2018〕27号)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按照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87号)执行。
今后城区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参照此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见当年各园的招生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