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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伟集资诈骗犯罪所得退赔一案,本院按照集资参与人的受损金额比例,将执行款兑付给了相关集资参与人,但还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向本院申报及领取执行款,现公告如下:
请以下集资参与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到本院执行事务中心申报(带好身份证、集资凭据等材料),逾期未申报的,本院将对该执行款予以提存。
集资参与人名单:曹莉婷、曹亮、陈声强、程金金、龚俊明、管琴、郭毅敏、何群、黄海明、黄庆红(黄健奇)、金丽华、赖桂林、李韵芝、林昌友、刘宵、刘子权(杨小平)、卢子万、马巧玲、欧阳永林、石立岁、石立新、石美棋、危石林、吴美娇、夏胜军、徐建良、杨和泽、杨瑞东、杨文霞、杨照春、易小珍、殷晓兵、曾海军(朱兆军)、曾红兰(周志明)、张美兰、张雪梅、郑亨钢、钟莉、周小龙、钟晓燕、庄丽娟、吴志霍、刘铭、林谋英、张美英、肖海军、陈志鑫(陈春萍)、唐真、李年英、陈哲、李凤珠、沈端、林宝玉。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执行事务中心电话:0797—2522167
法院喊你们来领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