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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瑞金一炼铜厂损失约9万元!

转载 瑞金网-刘2021/03/29 21:09: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 434567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瑞金市公安局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及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队伍管理,立足岗位,激发活力,将党史学习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战斗力,积极主动作为。

日前,瑞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雷霆出击,10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价值9万元的铜料被盗案。



3月21日,瑞金市经济开发区某炼铜厂车间主管马某急匆匆地来我局报案称:2021年3月9日至13日凌晨间,炼铜厂4号车间内约1500千克的铜料不翼而飞,经估算损失约9万元。

接到报案后,我局刑侦大队反盗窃专业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积极调取厂内监控,均未发现有什么异常现象。



后侦查民警调整工作思路,扩大侦查范围,发现案发期间,该炼铜厂工人陈某春的越野车经常出入炼铜厂围栏外面的空坪处,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根据该车顺藤摸瓜,迅速查清销赃渠道,成功找到某废品收购站老板何某明,并了解到是陈某春、罗某银、陈某勇、罗某权等4名贵州人将铜料售卖给其废品收购站。而后,民警迅速将陈某春等4人抓捕归案,此时距离报案时间不到10小时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春在瑞金市经开区某炼铜厂工作期间,发现可伺窃铜料,遂让犯罪嫌疑人罗某银、陈某勇、罗某权等3人应机盗聘该炼铜厂,并共同谋划盗窃铜料材料。4人进厂后,利用上班时间将铜料装进工作服内,再带至场外集中放入蛇皮袋,后将蛇皮袋扔出铜厂围栏,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则驾驶越野车将蛇皮袋内的铜料运至城区某废品收购站进行售卖。4人前后作案五次,共非法获利4.2万元。

目前,陈某春、罗某银、陈某勇、罗某权等4人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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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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