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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人民日报》刊发《办事要好处 伸手必被捉》一文,介绍我市案件查办工作,现予以转载。
“一对一微信收款神不知鬼不觉,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害了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有把工作干好,才能对得起组织的教育和挽救……”8月25日,面对江西省瑞金市纪委监委回访人员,该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科长刘某真诚地表示。
刘某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2018年12月,某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来办理排污许可证,刘某先是提出周某提交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是复印件,不符合要求,必须提交原件,又以审批需要领导签字为由,对办证事项一拖再拖。
“刘某是想让周某‘意思’一下,但又不好明说,就以各种借口敷衍。”瑞金市纪委监委调查人员介绍说,周某很快心领神会,以方便沟通为由,加刘某为微信好友,简单寒暄后,便将5000元通过微信转给了刘某。3天后,周某顺利拿到了排污许可。
2019年4月,瑞金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刘某在办证环节中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的信访举报。随后,该市组织相关人员展开核查。
“今天找你来,就是想了解一下你在为群众办证过程中,有无收受好处费问题,希望你能实事求是地向组织说明情况。”掌握相关情况后,调查人员决定跟刘某谈谈。
“为企业办证是我的职责,怎么能拿别人好处费!”刘某信誓旦旦地保证,“谁说我收了,可以当面对质。”
最终,随着调查逐步深入,刘某违规收受周某5000元微信转账的问题露出水面。同时,调查人员还发现,2017年至2018年,刘某还多次通过电子红包的方式,收受多人“好处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也被查实。
2020年1月9日,经瑞金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执纪者说】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本应为民办实事、谋幸福,但有的人却公器私用,为群众办事时吃拿卡要,处处设限。同时,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腐败问题由明转暗、变换花样。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紧盯违纪行为,严查严惩,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江西瑞金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陈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