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投资15000万!瑞林迎来大项目~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投资15000万!瑞林迎来大项目~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4/03 09:28: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4513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瑞金市鑫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综合农业开发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金市鑫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综合农业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瑞金市瑞林镇大坪村、下坝村,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规划为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总占地面积2815亩,其中:水果种植500亩,人工造林1950亩,鱼塘50亩,养猪场315亩。本项目主要进行生猪养殖,采用尿泡粪清粪,用异位发酵床对污粪进行综合处理,污水综合利用不对外排放;粪污通过收集、搅拌、自动喷淋、异位发酵床发酵等工艺,使污粪转化成生物有机肥用于配套林地施肥,实现生态循环。本项目采用自繁自养(存栏母猪25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50000头),其生产工艺流程顺序依次为:配种→妊娠→分娩→保育→仔猪转入育肥栏育肥→仔猪育肥→商品肉猪出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瑞金市鑫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瑞林镇大坪村瑞金市鑫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夏明


联系电话:1380502465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46号)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就业大厦66号2楼    邮编:438000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798546588    

E-mail: 597683281@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同时也会将其落实到项目的建设过程和运营过程中。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瑞金市鑫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