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落实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低保问题整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低保问题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52户121人,其中农村低保42户101人,城市低保10户20人。
加大清理力度
各乡镇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因户因人分析原因,按类别梳理出因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低保的名单,逐项研究解决措施,倒排行动日程,明确行动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尤其重点清理四类对象,即:清理整户保中有就业劳动能力且收入较稳定的青壮年家庭成员;清理已经核实“四从严七不保”线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在保家庭中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和能力而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对象;清理在保对象已经发生结构性变化,如死亡、外嫁户口外迁等对象,坚决杜绝农村低保“人情保”“关系保”“死人保”“老人保”问题的发生。截止到目前全市全市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52户121人,其中农村低保42户101人;城市低保10户20人。
加大对比核查力度
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核对方式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其中线上核对利用数字民政系统和赣州市民政局核对平台发起核对,对在保对象的车辆、房产、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核对;同时线下利用各部门的大数据平台,对在保对象的车辆、房产、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死亡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强化核对结果运用,将疑似线索函告各乡镇,各乡镇逐户核实并形成结论性意见后函复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实事求是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向乡镇移交疑似问题线索2607条核实情况,截止到全市各乡镇已核实206户,拟取消96户138人。
加大长期公示力度
我市对所有在保对象和动态调整对象,在乡镇、村组公示栏中进行长期公示,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将低保长期公示情况列为必查内容。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口、困难原因、享受人口、保障类别、家庭月享受金额等,公示名单必须用喷绘张贴在村部醒目位置,确保公示公开不留盲区死角,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
我市在全市各单位开展干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及近亲属享受低保诚信申报工作,对在诚信申报期间主动申报并取消低保的,视情况免于处理或从轻处理;对不如实申报,后经他人举报或清理查实的,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从严追究责任,市财政局要利用相关干部职工的工资依法追回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公职人员近亲属,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一户一档建立备案档案并单独存放;市民政局要对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长期公示。
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市民政局、各乡镇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低保经办过程中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及时处置和回复,涉及违纪的,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市纪委监委要加强农村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纠和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社会救助领域微腐败问题。
好政策,要支持!
严厉整改低保问题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