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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瑞金市人民法院在瑞金市日东乡陈埜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份,被告人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在日东乡陈埜村山坝塘小组地窝子山场开垦林地挖条带准备种植脐橙,致使山场林木受到毁坏。经鉴定,被告人刘某开垦林地29亩,毁坏林木2262株,立木蓄积30.856立方米。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及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瑞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补植复绿的情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村委会干部、村民等共计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瑞金法院干警还向周边群众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及政策。“希望通过本次巡回审判及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赣江源头森林资源,杜绝乱砍滥伐”,审判长钟同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