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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关于瑞金市“一江两岸”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复函》。据悉,瑞金将在绵江两岸建设滨江风光带,详情如下:
关于瑞金市“一江两岸”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景观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审批意见的复函
瑞市行审农字〔2020〕18号
瑞金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瑞金市“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申请材料收悉。2020年1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瑞金市“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为《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于2020年4月10 日将修改报告经你公司审核后上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瑞金市象湖镇绵江两岸起于绵江瑞金大桥、止于绵江上吊桥之间建设景观工程。
二、同意瑞金市“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专家评审优化后的景观工程建设方案。
本项目涉河段长1.5km,沿绵江两岸建设广场、亲水平台、木栈道、滨水步道、如意湾、休闲草坪等景观绿化设施,建设一江两岸滨江风光带,景观绿化面积约18.68万m²,其中绵江瑞金大桥至绵江双清桥下游约100米的左右岸的广场地面高程不宜高于现状桥梁边孔的地面高程为190.5-190.6m;绵江双清桥下游的仿古建筑宜采用架空建设方案,架空后的地面高程宜不低于防洪墙顶高程;绵江桥上下游附近河段河床高程应不高于现状河床高程,保证其景观工程不得减少桥梁的行洪能力。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防洪标准选用100年一遇、50年一遇、20年一遇、10年一遇。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时,工程已开始实施并初具规模。
三、你公司应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及建议,督促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计算成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复核并完善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四、你公司应重视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工程完工后或主汛期要及时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废渣废料及一切有碍行洪的临时工程设施进行彻底清除,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应对建设工程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岸坡进行必要的防护处理,以确保岸坡和堤防安全。
六、请你公司按涉河建设项目监管要求,协调组织市水利局负责监督拟建工程涉水项目施工放样、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参与验收等。要督促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并报市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要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如有损毁要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承担所占用岸线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
八、本复函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复函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