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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我们随后将对你作出罚款五千元的决定!”这是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刘某所经营的副食店内对其说的话,正是因为这句话,刘某于次日主动前往法院交付欠款。
张某诉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处刘某向张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0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绝支付该笔货款,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随申请人张某一同前往刘某经营的副食店,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与刘某沟通,希望刘某能尽快还款,但刘某态度恶劣,及其不配合,于是法官对刘某说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刘某听后态度有所缓和,并请求法官给自己一天时间筹钱。
▲网络配图
次日,刘某一早便前往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将所欠货款交至法院,并表达了悔意。随后,执行法官将申请人张某传至法院,将刘某所交款项转交张某,张某确认无误后,对法官迅速帮自己追回货款的行为表示感谢,并出具了收条和结案说明,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