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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瑞林法庭来到瑞金市冈面乡沙排村对一起事实婚姻引发的纠纷进行了巡回审判,案件最终在双方友好协商之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被告于1986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并于同年按农村风俗办理了结婚酒席,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同居事实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当时《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形成了合法的事实婚姻关系。现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但对于离婚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起诉至法院。经过承办法官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了一致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处理。